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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 数据编号: 54187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许昌JSGC-SL-2024013禹州市山洪沟治理(鸿畅神垕片区)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JSGC-SL-2024013禹州市山洪沟治理(鸿畅神垕片区)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山洪沟治理(鸿畅神垕片区)工程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禹发改农经【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德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JSGC-SL-2024013禹州市山洪沟治理(鸿畅神垕片区)工程(不见面开标);
2.2项目编号:JSGC-SL-2024013;
2.3项目地点、概况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禹州市神垕镇辖区的肖河小流域内的山洪沟实施治理,治理沟道长度总计约1.8千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0002907.41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 发包方式:总承包;
2.9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
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6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
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scjg.mwr.gov.cn/)”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9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3.10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被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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