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3 数据编号: 542391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重庆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璧北水厂)勘察设计公告


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璧北水厂)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璧北水厂)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3]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郭家村、三担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供水规模5 万m3/d的净水厂1座,包括新建构(建)筑物包括配水井、前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后臭氧接触池、炭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废水回收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泥沙浓缩池、泥沙平衡池、脱水车间、生产综合服务楼、传达室等。新增管径dn600-dn800厂外配水管网17.2km。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9604.2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22090.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含施工图设计阶段超前钻)、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工程量等清单深度满足后续招标要求)、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全过程设计相关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和设计服务期为45日历天;勘察设计后续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