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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4 数据编号: 54319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次)公告

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次)已由江钨股份生字[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矿区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行政区划隶属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管辖。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位于江西省宜春市,2号尾矿库终期坝顶高程为380m,总坝高为213.85m,总库容为4434.2*104立方米,截止2023年4月,尾矿库堆积坝顶高程为268.4m。由于选矿工艺改进,尾矿库库区常年有三股自然山沟雨水进入尾矿库等原因,需将此三股水导至库外。
工程项目名称: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江钨股份生字[2024]13号;
建设单位: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
2.2 本次招标规模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捌佰零捌万贰仟零捌拾柒元伍角肆分(小写:8082087.54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冶金工业出版社发行的《采矿手册》、《井巷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9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锚喷支护工程质量检测规范》(MT/T5015—96)、《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规范》、《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砼拌和用水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爆破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尾矿排放及筑坝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规范及规程以及本工程方案设计要求等。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2023年11月份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发的施工图施工图纸编号2A22D610401HE1AA1-5~17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座 C15 毛石混凝土拦挡坝,高分别为 10.5m 和 7.5m;总长约 540m、截面为 2.2m*2.8m的隧洞;一座泄流井,井筒直径 3.5;一座消力池,长 8m、宽 4m、深 2.5m。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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