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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5 数据编号: 543231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宁德市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已由古田县水利局文件古水审批[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恒鸿安(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古田县平湖镇
2.2 工程规模: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位于古田县平湖镇,灌区受益范围涉及溪坂、新舫及达才三个村,灌区项目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38万亩。经项目实施后,预计年新增主要农产品333.10万公斤。建设规模如下:干渠衬砌1660m、农渠衬砌2324m、农渠修复706m、干渠清淤8000m、流速监测仪3套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303713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95256元(含暂列金85256元,暂估价11000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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