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5 数据编号: 543266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滏阳新河宁晋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1007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新河宁晋段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滏阳新河宁晋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项目法人为 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苏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滏阳新河宁晋段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编号:GCZB2024016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深槽清淤疏浚3.81公里,局部岸坡防护、左堤治理0.8公里,右埝修复3.81公里等。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最高限价:1162.096595万元
(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策,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60%。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