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21〕5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24〕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亚和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阆中市城区30个小区及23个涉农乡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在城区30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配套完善相关设施。
(2)新建垃圾中转站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新建环卫车辆停放场、新建维修场地及消杀场所等。
(3)对23个乡镇配建(配置)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及老旧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文件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根据设计完成并审图结束后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完成相关的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和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