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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7 数据编号: 54418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伍佑珠溪古镇水处理(珠溪河南段、芦滩河)项目的招标公告(2次)(第2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伍佑珠溪古镇水处理(珠溪河南段、芦滩河)项目已由 上级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内容:伍佑珠溪古镇水处理项目包括位于伍佑珠溪古镇内珠溪河伍佑港至戏台段(全长约300米)和芦滩河伍佑港至戏台段(全长约500米)河道水质处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水处理方案确定及其配套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水体生态建设及运维等相关伴随采购服务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1500 万元。
2.3交货或项目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2.4项目总工期:180天。
其中:项目实施期(完成处理方案确定并按招标人确定的处理方案完成相应配套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水体生态建设):90日(日历天),项目生长期(项目设备试运行及水体生态成长并逐步达到验收要求):90天(日历天)。
2.5项目运维期:验收合格后5年。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水体透明度,至少1.6米以上。
2.7项目质保期:5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提升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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