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容城尾水渠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441STCX094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Annc-File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
(1)由乙方牵头报批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后15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2)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且乙方完成须配合的全部工作后15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修改为
“由乙方牵头报批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后15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
(1)由乙方牵头报批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后15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