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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9 数据编号: 54566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尖山新区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公告


尖山新区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山新区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赋码: 2302-330481-04-01-517979,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对紫薇河(凤凰河至尖申河)、洋山河(紫薇河至龙湾河)、相思河(陵水河至尖申河)进行河道清淤,合计疏浚土方量11511.375m3,生态浮岛100个,排口预处理装置15个。具体范围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
2.3 概算总投资:约585万元。
2.4 招标范围:疏浚土方量11511.375m3,生态浮岛100个,排口预处理装置15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提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30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准时在开标现场签到。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文书格式,均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将对上述证件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
(1)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3)上述资料的收集时间: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4)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的情形,均具有法律效应。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围垦区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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