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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9 数据编号: 545815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安远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EPC)

安远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远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安远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远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以保障灌区农业灌溉为主要目标,为新建灌区项目,设计灌溉面积约3.2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塘整治10 座,水陂新建、加固和拆除重建共27座,规划建设骨干输配水渠系工程70条,总长46.90km,其中新建管道长7.97km,加固渠道及清淤总长38.93km,渠系建筑物共286座,并对渠系建筑物配备必要的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设施。
2.2招标规模:本此招标总投资约3357.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295.63万元,设计费约62.26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必要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如需)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采购(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施工(包含施工、调试、交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竣工验收等)。 
2.4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备案。
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2.6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 8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总数不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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