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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5826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深圳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李松蓢小型化厨余处理站厨余垃圾(每天五吨)处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李松蓢小型化厨余处理站厨余垃圾(每天五吨)处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ZX20240408109
2、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李松蓢小型化厨余处理站厨余垃圾(每天五吨)处理服务
3、预算金额:424800.00元
4、最高限价:424800.00元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算对应服务期限为6个月(自合同服务实际履行之日起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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