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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5854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邢台中心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邢台中心部分)
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邢台中心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河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农经【2023】1494号、河北省水利厅 冀水防〔2024]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河北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中央80%,配套20% ,招标人为河北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邢台中心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备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
2.4交货地点:邢台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2.6招标范围:供货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供货需求、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3同一标段中,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 一个制造商仅指标段中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核心产品之外的设备不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限制,也无 需出具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包含代理商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及型号、授权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 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且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比例不得低于其投标报价的6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1日09:00分至2024年4月17日23:59分之间任意时段使用河北 CA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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