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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586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石家庄市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招标公告


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n\t 本招标项目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n\t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n\t 以灵审批投资【2023】158号、LSX-231124-01\n\t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n\t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n\t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n\t 招标人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n \t。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名称:2024 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项目地点:1标段:包括岔头镇瓦房台村、刘家沟村、大南地村、台头村、岸沟村;燕川乡鲁柏山村;南营乡水峪村、陈庄镇西村、南沟村、朱家背村、长峪村、李家寨村、东庄窝村、柏峪村、西庄窝村、大湾村、西湾村、王家沟村、西坡村、鹿沟村。
2标段:包括陈庄镇龙堂村、龙门沟村、水泉村、后山村、大庄上村、北熬村、玉泉庄村、功德村、新开村、寒巴村。
3标段:包括南营乡团泊口村、银洞村、黄土梁村、石猪口村、杨家台村、庙台村、油盆村、北营村、抓麻村。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工程,建设规模7500亩(农田水毁)。主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
(1)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按照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的评标顺序每个投标人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标段该投标人仍可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n
(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 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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