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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5974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半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及培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半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及培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半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及培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交货地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2 比选内容:采购AED设备共计15台,全司需参加培训职工预计610人(±5%),初期救治专项能力培训服务,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3 供货周期及培训时长:45日历天完成:
(一)AED设备供货。
(二)全司在册职工培训,并颁发相应证书。
2.4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等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投标产品(AED设备)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投标人唯一授权书(提供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半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金额1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2024年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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