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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602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吉安县梅花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吉安县梅花水山洪沟防洪
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县梅花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安县发改审字[2023]3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及自筹,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文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安县梅花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吉安县官田乡。
2.3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 10606723.07元。
2.4 计划工期: 183 日历天(2024年5月20日-2024 年11月19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约10.5km,河道疏浚及亲水踏步建设等。对全河道进行清障,总长10.5km,清淤疏浚河道长4.3km,梅花水岸坡治理左右岸总长8.8km,其中钺接式生态护坡长4.6km、C20砼挡墙护岸长1.2km、铺植草皮护坡2.0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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