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补遗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1、本项目2024年3月21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以随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修改为:25886598.91元,(大写:贰仟伍佰捌拾捌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玖角壹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为:733489.34 元,(大写:柒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玖元叁角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