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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2 数据编号: 54763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ZF-ZFCG202404GC-025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XYZF-ZFCG202404GC-025001
3、项目名称: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建设)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9.535(万元)
6、最高限价:169.53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6.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人员 2024年1-3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社保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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