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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2 数据编号: 547813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审批〔20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田镇境内;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513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括新建护岸2134m,清淤疏浚河道长度3600m,新建排涝设施6处,项目标志牌2块、保护与宣传标识牌2块、警示标示牌9块、水位尺2根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1513886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440938元(含暂列金440938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2日08至2024年4月17日2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1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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