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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8466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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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rz-jgg-2024039      
1.招标条件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已由大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庆市博临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合计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民生村;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11813.56m2,包括办公楼、预处理车间、综合车间、cng加气站、厌氧消化器、无害化车间、消毒廊道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19日历天,2024年5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609,995.28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关要求。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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