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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6 数据编号: 549313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石家庄仓丰东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仓丰东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丰东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监理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仓丰东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东南三环片区 2.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雨水泵站、雨水弃流池、雨水削峰调蓄池、管理用房、变配电室及除臭间、烟囱景观亭以及厂区室外工程等,雨水泵站设计规模4m3/s,其中雨水进水管管径为DN1800,雨水弃流池有效容积750m3,雨水削峰调蓄池有效容积5100m3。 2.1.4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建设周期:14个月 2.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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