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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7 数据编号: 55054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涟水县第三水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告

涟水县第三水厂建设项目-涟水县第三水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涟水县第三水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3】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或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涟水县第三水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淮浦南路西侧、郑梁梅大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8亩,包含建设日产规模15万m3/d水厂、清水管线工程、原水管线工程、取水泵站扩建工程、新建水厂及二水厂的系统整合联动及智慧水务建设、涟水湖泵站改造工程及现有水厂和化验室提档改造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3886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期为440日历天,项目整体联动调试运行,合格关键节点工期设备联动调试及试运行60日历天。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总工期以招标人发放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止。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及招标人认可,报相关部门审批,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生产工艺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达到发包人要求(产能、性能保证质量指标、设计任务书、EPC 招标技术文件)。
(3)水质质量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并优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以及《江苏省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控制标准DB32/T3701-2019》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涟水县第三水厂建设项目,建设日产规模15万m3/d水厂,采用“预臭氧+混凝平流沉淀+砂滤+后臭氧+活性炭滤池+次氯酸钠消毒”的工艺和配套排泥水处理工艺。构筑物主要包括预臭氧池、沉淀池、砂滤池、后臭氧池、炭滤池、二级泵房、反冲洗泵房、综合加药间、排水池、排泥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冲洗水回用设施(包括已建成水厂部分进行系统联动、水厂一二三期的整合改造)及生产中控、水质检测化验中心升级改造、智慧水务软件及机房等附属设施,保滩取水口泵站升级改造和配套浑水管网约5km、清水管线约3km铺设(管线长度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同时扩建后水厂需与现有厂区实现系统智慧联动、涟水湖泵站系统改造、现有厂区一二三期的设备设施建筑物修复升级改造等【包括但不限于一期二期三期的各生产工艺段的土建、高低压电气、自控仪表安防系统、现有中控室的整体迁建、建设一套全新的完整的自控生产系统及中控室、机房(含现有一二三期和新建水厂的全厂自控系统)、工艺管道、现有水厂一二三期的各种管路系统BIM图的实施、移交等全部需要维修更换直至交付业主方完整全面无任何问题的所有设备设施】(具体以发包清单为准)。
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在中标后可选择补勘或重新勘察,并负责勘察报告的审查等有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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