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18 数据编号: 55126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5-420505-04-01-413205,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计238座,集成式湿地共计477座;2、配套污水管网:UPVC管网共计96.8km,HDPE管网共计3.3km,以及接户井、检查井、溢流井等配套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云池街道。
4、招标范围:完成自设计概算批复后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馆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所有任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5、履约期限:180天。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
6、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且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同时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均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