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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8 数据编号: 551512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宿州市新能源院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主蒸汽、再热蒸汽P91管道、管件、配管及支吊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主蒸汽、再热蒸汽P91管道、管件、配管及支吊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315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项目以宿州热电35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为基础,通过增加熔盐储热系统,在保证最大供热量的情况下调峰能力降低至30%额定发电负荷,当需要顶尖峰100%THA发电负荷运行时,由储热系统提供供热蒸汽,机组抽少量蒸汽为储热系统保温。
招标范围:包括主蒸汽、再热蒸汽P91管道、管件、配管、支吊架的招标。它提出了上述产品的原材料采购、设计、加工制作、材质、规格、性能(包括高温性能)、配管设计、加工、配制、焊接、热处理、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宿州电厂项目现场。
交货期要求: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1: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主蒸汽管道管材(P91或P92)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业绩要求2: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再热蒸汽管道管材(P91或P92)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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