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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1644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旌阳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旌阳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旌阳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农农建〔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农农建〔202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黄许镇东泰村、泰康村,双东镇东美村,柏隆镇清和村、南平村,德新镇星光村、新玉村,孝泉镇五会村、高桥村。
2.2建设规模:水田恢复建设面积1.7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450亩。
2.3项目投资额:概算总投资为6218.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441.43 万元,预备费296.13 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新增及变更设计、符合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清单、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整个施工图设计、新增及变更设计、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且包含本项目的场平工程及因施工造成周边道路、水渠、管网等的损坏恢复,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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