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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182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宜春市肖江流域(樟树段)水质改善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公告

宜春市肖江流域(樟树段)水质改善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肖江流域(樟树段)水质改善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樟树市境内。
招标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采取河滨缓冲带修复、河流生态修复、农村面源污染生态拦截与湿地水质净化、滨河生态林修复等措施,削减两岸入河污染负荷,提高河道自净能力,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约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 5 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 5 月 19 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水利工程)中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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