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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219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宜发改审批【2024】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一期)。
2、项目概况: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治理河段长度3.86km,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疏浚 3.85 千米,岸坡护砌左、右岸总长度 2.77 千米,新建机耕桥 1 座;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浆砌石挡墙修复 1.03 千米。本项目实施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
4、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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