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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3 数据编号: 55386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苏坑溪(青水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苏坑溪(青水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苏坑溪(青水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三明市水利局文件以明水建管[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苏坑溪(青水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苏坑溪;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954.7619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苏坑溪(青水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 3.82km,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 3551.9m,清淤疏浚 3600.0m,新建下河台阶 8 处,新建排水涵管 5 座,水雨情前端感 知设备 1 套,项目标识 牌 1 处,水位尺 2 根、标识牌 10 个(保护标识 3 个、宣传标识 2 个、安全警示标识 5 个)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954761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93933元(含暂列金293933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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