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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3 数据编号: 554222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监测

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
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428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463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于广元市旺苍县友谊村(川陕界),接拟建的京昆高速陕西段扩容工程,止于利州区周家河乡附近,接在建的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全长71.447公里。全线设置米仓山、天星、曾家山、荣山、利州(枢纽)、广元、周家河(枢纽,二期)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广元、米仓山、天星、曾家山、荣山5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12.798公里。。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隧道建筑限界采用14.5×5.0米,路基与桥梁同宽;广元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其余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环境影响报告书
《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于2024年3月编制完成,广元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15日以《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广环审[2024]13号)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后续如涉及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报告书,以新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共划分为 HBJC 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制订环境监测计划,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环境监测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2)监测重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明的环境敏感点的大气、水质、噪声,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出现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及时报告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单位和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整改建议;同时还包括进行全施工阶段的生态监测,以及营运期(竣工验收前)的生态监测(如有)。
(3)负责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条款和经审核的环境监测计划完成施工阶段和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监测,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及有关报告。
(4)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环境保护对外协调工作。
(5)参与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并及时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6)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及时更新。
(7)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8)委托人要求的环境监测其他事项。
2.5 服务期
服务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后止(预计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48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个月)。
2.6 机构设置
要求监测单位在项目所在地设置驻地机构(广元市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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