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松溪县巨口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松溪县巨口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巨口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松溪县巨口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科[2023]审批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兴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80%,地方自筹20%,招标人为松溪县兴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松溪县巨口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松溪县渭田镇;
2.2 工程规模:8792664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治理沟道长度15976m,新建堤防工程1299m,新建护岸工程422m(具体内容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879266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1月下旬完成工程结算并送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