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南安市仑苍镇阀门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补充通知(一)
南安市仑苍镇阀门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补充通知
(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仑苍镇阀门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037号),现就投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以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 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否能与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为同一个人?
回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作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问题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而招标公告未有相关信息。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未发现“总工期、各子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请提供“总工期、各子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
回复:具体详见项目合同约定。
问题 3: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未发现页码及版面(A3或A4)要求,页码及版面是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请确认。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