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元氏县城区排水内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433300101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元氏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齐二龙 0311-8653016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盖艳丰 18531134742
采购预算金额:1097176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元氏县城区排水内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1.2 建设地点:元氏县盛元路西延(恒山大街-红旗大街);
2.1.3 工程概况:
建设排水管道:雨水管道 3303 米,雨水检查井 68 座,污水管道 3246 米,污水检查井 89 座。
配套建设工程:机动车道沥青路面 57600 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18000 平方米、透水砖便道 17742 平方米、标线 4079.73 平方米,护栏 6830米,板桥 1 座。
行道树 438 株,灌木及地被共 8807 平米。
箱式变压器 2 座、路灯 115 座、电缆及穿线管 5000 米。
2.1.4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元氏县城区排水内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及本标段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标段、三标段:本标段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机动车道K0000~K1440、分离带、南水北调板桥、拆迁和清除垃圾
挡土墙K000~K1440
二标段:机动车道K1440~K2400、转角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缘石等、挡土墙K1440~K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