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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6 数据编号: 56137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云溪安置区场地平整(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云溪安置区场地平整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905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剑斗镇;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14204359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云溪安置区统规自建安置区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总面积9.82万平方米(147.5亩),土石方总挖方量34.01万立方,填方22.82万立方米,弃土场拦土坝1171.2立方米C25毛石混凝土,场地平整施工招标范围和内容由土石方工程、弃土场工程等组成,招标控制价1420.43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为14204359元,挖方或填方<60万方;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204359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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