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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7 数据编号: 56260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太傅村平阳、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太傅村平阳、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太傅村平阳、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  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36497)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太傅村平阳、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 853 万元,建设地点: 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平阳、西姑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太傅村平阳、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该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平阳、西姑庵,总涉及户数约190户的生活污水改造。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 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终端、污水泵站、现状混凝土道路的拆除及恢复、管道开挖新建、新建成品检查井、新建化粪池、新建路灯等其他新建或改建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2.3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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