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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8 数据编号: 56281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璧山区定林河(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定林河(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定林河(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生态环境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山区丁家街道沙堆社区、天灯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旁路湿地5658m2,清水型生态系统构建20700m2,底泥原位处理11886m3,生态清淤2655m3,植被缓冲带构建9015m2,砾石湿地构建1208m2,现状湿地维护11000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12.4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73.79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包括招标文件内的《重庆市璧山区定林河(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2.4.2本项目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实施:
1.本项目预算范围内使用的砂浆考虑商品干拌砂浆。
2.本项目预算范围内使用的混凝土考虑商品混凝土。
3.本工程余土石方及建渣需外运,运距按5km,渣场费不计。
4.本工程干化改良淤泥部分可以作为植物种植土使用,按种植土与干化改良淤泥混合比例为5:5计。普通种植土需外购。
5.四季常绿矮化苦草和刺苦草种植密度为100丛/㎡。
6.三湾堰塘不需要场地清理,直接进行清淤工作。
7.进、出水渠维护不涉及原有水渠拆除。
8.河道、堰塘部分水生植物栽种,需要换填300mm的种植土,再力花植物更换区域不需要换填种植土。
9.拦水堰2处现状拦水堰拆除尺寸暂以14000*1300*1000mm计,最终拆除尺寸以现场实际为准。
10.原有人行步道需拆除200*100*80mm透水砖面层和30厚干硬性水泥砂浆粘接层。
11.承慧大道西侧河道石笼为全部新建。
12.承慧大道东侧河道挡墙修复部分50米为新建,50米为原有现状条石挡墙拆除后新建。原有挡墙规格参照新建挡墙。
13.本工程挡墙处有植物防护,不再加其他防护措施。
14.挡墙处仿青条石饰面做法将“f、1:2.5水泥砂浆抹饰面抹灰成型(厚度20mm),掺入适量色粉(绿色)”做法改为“仿青石石材饰面”,其中一部分表面为“蜂窝状凿毛”,一部分为“斩假石”。
15.本工程无地勘,土石比以土:石按7:3计算。
16.本工程管网下方无软土地基,不涉及换填。
17.本工程砾石床换填工作为清淤后直接铺设砾石。
18.植物促根保根剂以30ml/㎡投放,有效成分为2.5%吲哚丁酸,2.5%萘乙酸,10%御根生,5%植物促长素。
19.刺苦草每丛2-3株。
20.本工程管网主次回填区采用合格原土回填。
21.本工程淤泥絮凝剂含量按0.5kg/m3计算。
22.火山岩换填区域需挖去原有填料300mm厚。
23.检查井、截留井、溢流井抹灰以图示为准,井壁和井底不抹灰。
24.原设计dn300手动阀门更换为dn300电动阀门,电动阀门功率100w,220v供电,配套室外控制箱,新增电缆pe50-2*0.75,埋地敷设长度100米,埋深不小于0.7m。
25.台阶面层采用600x320x50芝麻黑烧面花岗石。
26.y7y8为检查井,以1.2米高度计算。
27.景观绿化工程中,植物种植土回填平均厚度以工程量表格为准,按50cm计算,种植土直接回填,无需挖除原有土石方。
28.千屈菜为8-10芽一盆。
29.植草沟内草皮所需工程量已纳入苗木工程量表格,沟旁不做安全标志。
30.本工程水生植物部分计取养护费用,不计取整理绿化用地费用。
31.截留井井盖为直径700mm的成品铸铁井盖。
32.截留井井壁不配筋。
33.检查井井筒材质为c30预制井筒。
34.土石方(建渣)场外运输运距暂以5km计算。
2.4.3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观堰点位和山湾大塘水体整治工期1个月,2024年6月底完成,其他点位工期5个月,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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