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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1 数据编号: 566124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市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污水信息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吉林市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污水信息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s20240509fjsz020010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3〕1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债券资金74.42%,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25.5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管网监测工程:管网监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布设固定监测点位 168 处,包含:污水提升泵站出水口监测29 处,污水及雨污合流管网监测 128 处,污水处理厂监测 3 处,重点排污企业监测 8 处,购置安装主要监测设备 746 套。
(2)电子系统工程 :电子系统工程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即数字化管控平台和云平台的建设。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2.3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区、船营区、龙潭区、昌邑区及高新区;
2.4设计服务期限: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30日,共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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