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灵山县武利镇城区供水BOT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号:KLQZG20152069
三、招标内容:灵山县武利镇城区供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由BOT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维护和运营。
四、项目招标公日期:在2015年10月22日
五、项目截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15时00分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陆海川、刘裕东、褚之彦、姚积广、梁 文、付志勋、蒙宏升(业主评委)。
七、定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玖万壹仟零玖拾柒元叁角壹分(¥25491097.31元)
九、采购招标项目联系人:董焕哲:电话:0777-2816988 传真:0777-2816988
十、说明: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0777-2816988 FAX:0777-2816988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