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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大方县赤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山乡、三元乡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4-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赤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山乡、三元乡、瓢井镇、果瓦乡)污水处理厂(设计)

  招标人 大方县阳光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8.4

  项目负责人 晏益力

  业绩 湘潭市湘江排水口整治工程(铁牛埠段)

  设计收费报价 6204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1.26

  项目负责人 田庆

  业绩 平坝县夏云镇污水处理工程

  设计收费报价 627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2.91

  项目负责人 吴晓坤

  业绩 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设计收费报价 627000.00元

  公示期 2016年4月26日 至 2016年4月3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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