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路桥区横街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Ⅱ标、Ⅲ标)的招标文件(台建招备[2016]3060号)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标组成第(8)条证书材料:”中第①项和第④项分别作如下修改: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换新资质证书,则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即可;新资质复印件须能扫出二维码才有效”修改为“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换新资质证书,则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即可,资质等级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网址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中查询结果为准”。
“④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已换新资质证书,还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修改为“④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已换新资质证书且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网址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中查询结果无法体现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还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余未变更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