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宾润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于2016年6月1日就 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设计采购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 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设计采购
一、 项目编号:GXZC2016-J3-0012-SYHL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1家具备资质的单位为 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设计采购 。
三、谈判日期:2016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
评审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评标室(地址:来宾市古沙路东北一巷3号,盘古大道与中南大道交叉路口)
四、首次公告日期 :本项目于2016年6月2日发布公告。
五、成交结果
1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海蓝综合设计有限公司
2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3 、成交单位地址:来宾市立新路120号
六、谈判小组成员: 李桂群 、 闫俊杰 、 覃智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韦总 联系电话: 0772-6445013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0772-4267878
2. 监督部门: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4218580
八、说明:
1 、竞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 、质疑电话/传真: 0772-4267878 联系人:廖 工 电话:1887828165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