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水厂工艺管道及自控工程);
工程招标人: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6-7365626;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宋 联系电话:0596-2668011
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县二水厂;
工程交易地点: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旧华丰中学行政服务中心5楼)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620.6148万元;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2.00 %- 14.99%)(含12.00 %、 14.99% )
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埕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114815.44元
中标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
中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漳浦县东部片区(一期)供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工艺管道、电气动力设备、自动化及仪表工程、视频及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49.526亩,净水厂总规模6万t/d,水处理构筑物按4万t/d,预留2万t/d规模用地及深度处理用地;引水工程一期实施杨美水库至水厂;配水工程干管工程按6万t/d规模实施,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概算18382万元。项目经理:沈家兴;
建造师:罗安珠 注册证号:闽235121253162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漳州市龙文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评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如下:1、福建五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未证明施工过日给水3万m3/d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业绩, 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第5.1.8条款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工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第5.1.8条款第二条规定应附上施工合同和开工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福建华联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规定5.1.8条,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雯菁、胡国华、李源河、吴俊杰、张丽雅;
监督部门:华安县建设局、华安县发改局;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3日。
注: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如需领回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原件的,请予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工作日(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不含节假日))。持公司介绍信到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原件的,视同不需要领回。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