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期: 2016 年 10 月 13 日—— 2016 年 10 月 17 日 )
项 目 名 称 |
横山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8032 | |||||||||
招标人 |
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58232105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48613806 | |||||||
横山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万元) |
749.85495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2225905463012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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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48652666 | |||||||
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局 |
023-48662274 | |||||||||
重庆市綦江区水务局 |
023-48610134 | |||||||||
招标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2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2 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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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