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 2016年10月14日—— 2016年 10月18日)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沙子镇次级污水管网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8127 | ||||||||
招 标 人 |
重庆恒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2727333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15111891044 | |||||||
标段 (合 同 包 )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泉河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城建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万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泉河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61.674723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2357626720658 |
组织机构 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3332300 | ||||||
石柱县建委 |
023-73376165 | ||||||||
|
| ||||||||
招标人:重庆恒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1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6年10月 12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