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 : 粪便处理厂污水提升泵及管道系统设备
三.采购项目编号 : CAMR[2016]150 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 :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16 年 11 月 17 日
七.预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内容 |
拟成交供应商 |
价格(元) |
备注 |
粪便处理厂污水提升泵及管道系统设备 |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九.其它事项:
1 、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从预成交公告发出后,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退还至应标单位帐户。预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退还。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谈判保证金按原金额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千岛湖镇新安大街 41 号四楼
联系人: 汪靖
联系电话: 0571-64819846
传真: 0571-648 27338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 0571-6481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