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凌云县泗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6年11月25日就凌云县泗城镇西秀村那合、那哈、那吉屯,平林村尾凤人饮工程(建筑及安装)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泗城镇西秀村那合、那哈、那吉屯,平林村尾凤人饮工程(建筑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6-J2-0019-GT
三、 项目内容:凌云县泗城镇西秀村那合、那哈、那吉屯,平林村尾凤人饮工程(建筑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采购预算金额为610411.08元;。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8日。
五、成交公示日期:2016年12月1日。
六、评审时间:2016年11月25日
评审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江滨三路广润彩虹湾5栋5层);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志新、李俊、黄爱菊。
七、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金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陆拾万零玖仟肆佰伍拾贰元整(¥609452.00元),承诺工期:90日历天,承诺工程质量合格。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6-2961900 传真:0776-2961900
九、说明:
1、成交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联系人:廖先生 质疑电话:0771-2023587
3、质疑和投诉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