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6-134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2016年度樱桃沟美丽乡村试点村续建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对本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2016年度樱桃沟美丽乡村试点村续建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
2、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6-13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2016年度樱桃沟美丽乡村试点村续建项目包括道路硬化、照明工程、农村养老托管中心、排污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公共景观绿化、入口门楼、公共厕所、建筑立面整治、邢家古寨修复、樱桃沟古寨修复等。
2、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社区
3、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图设计标
二标段:勘察标
三标段:监理标
4、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基础设施、室外管网、绿化、景观、大门、围墙、给水、污水、雨水及电力管线等)、设计后续服务。
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及后续服务。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5、工期要求:
一标段: (1)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15日历天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配合发包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二标段: 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7日历天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三标段: 随施工工期。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6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7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苗济民、陈建军、王建敏、宋高举、赵全喜、张金岭、荣雪峰
五、中标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5号307
投标报价:586000元
工期:(1)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15日历天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配合发包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丛健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正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路东、惠普路西、创业路北1幢1单元26层18号A座
投标报价:589000元
工期:(1)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15日历天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配合发包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姚建强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办公楼综合体B座4层
投标报价:590000元
工期:(1)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15日历天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配合发包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雍威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投标报价:128000元
工期: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7日历天内完成 ,并向招标人
提交勘察报告
拟派项目负责人:李晴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64号
投标报价:130000元
工期: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7日历天内完成 ,并向招标人
提交勘察报告
拟派项目负责人:高权明
第三中标候选人: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76号
投标报价:130000元
工期: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7日历天内完成 ,并向招标人
提交勘察报告
拟派项目负责人:赵迷军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21号河南教育学院教育中心三楼
投标报价:256000元
工期:同施工工期
拟派项目总监:王晨霞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10层1006号
投标报价:234175元
工期:同施工工期
拟派项目总监:刘红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投标报价:250000元
工期:同施工工期
拟派项目总监:王鹏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荣雪峰
联系电话:0371-86650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邮箱:hnhyzb006@163.com
网址:http://www.hyzxc.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