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桐柏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NZSL2016065
二、评审结果
本项目结果公示于2016年11月23日 发布,其中第六标段和第二十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由于工期紧、任务重,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现对第六标段和第二十三标段中标人公示如下:
六标段:
中 标 人:河南吉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66136.05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陈莹
建造师注册号:2411313398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007
二十三标段:
中 标 人:南阳创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64820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桐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7-83981783
地 址:桐柏县新华街41号
水行政监督部门:桐柏县水利局
电 话:0377-68222140
地 址:桐柏县新华街4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2209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55176528
手 机:18203972009或1862566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