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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2017年度)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2017年度)[JG2016-804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469.844324 472.861058 469.269708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陈苏建(粤144000800438) 曾新其(粤144131322589) 高浩钟(粤244131444201)

  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审查结果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陈苏建 通过
2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朱泰钧 通过
3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高浩钟 通过
4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张志宏 通过
5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张俊杰 通过
6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曾新其 通过
7 广州市海珠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丽萍 通过
8 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谢剑峰 通过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02日16时29分 至 2016年12月05日23时59分止(4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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