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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勘察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1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53320161125654
工程名称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勘察
建设单位 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勘察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溪新城及项目所在地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勘察 本溪瑞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王丹微 113500.0000 0.00 0.00 勘察招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本溪瑞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王丹微 113500.00 88.81
第二名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霍庆文 110000.00 79.00
第三名 本溪市金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美言 116000.00 77.2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2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填报单位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12月20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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