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机构许昌市水务局,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本项目公开招标评审报告中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 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 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现将本次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曹寨水厂配套管网项目社会资本方(PPP模式)采购社会资本采购
1.2 项目编号:JZFCG-G2016077号
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信息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6年12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许昌市水务局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名单:张会涛、訾志业、毛蓬阁、刘静鹤、王俊洋、何小冬、张国防、霍晓亮、卢敦、赵素平
三、预中标结果
预中标社会资本方: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四、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维护管理期为13年)
2、合作方式:乙方中标后与政府方出资方代表许昌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3、付费方式:政府付费方式,预中标社会资本方报价为:
工程建安费: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价(财政评审采用材料价格以许昌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五期为准)的 96%;
年融资综合利率:投标日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
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6.9 %
运营维护费:项目运营维护成本政府审定价的98 %;
合理利润率:8 %;
年度折现率:4.31 %。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水务局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379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9789
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0513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96616
六、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公示日期
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
许昌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