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中标公示 >> 工程中标 >> 正文

辽宁丹东市宽甸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北环东延道路排水工程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7-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62420161208291
工程名称 宽甸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北环东延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 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建设地点 宽甸满族自治县阮国长大街东延段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宽甸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北环东延道路排水工程 宽甸满族自治县市政建设管理处 彭德威 3619971.0300 0.00 0.00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宽甸满族自治县市政建设管理处 彭德威 3619971.03 90.28
第二名 辽宁泓泰实业有限公司 何金星 3494248.00 81.30
第三名 辽宁万江实业有限公司 唐学思 3640000.99 77.63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0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05日
填报单位 大连大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12月31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